其他行动
2011 更新
2017 年 5 月24 、 2011 ,弗吉尼亚州土壤和水资源保护委员会授权 DCR 启动三项快速监管行动,根据已批准的立法修改委员会的蓄水结构法规,并指示该部门组建监管咨询小组 (RAP),就最终法规草案的内容向主任和委员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指示 DCR 和 RAP 考虑的三项行动事项是:
- 制定法规,考虑下游限制使用或私人道路(交通量低、公共安全风险低)对确定蓄水结构危险潜在分类的影响;
- 制定法规,提供进行简化溃坝淹没区分析的方法;
- 制定法规,列出获得低危险蓄水结构通用许可证的必要要求。
根据该指示,成立了一个由私人、地方和州大坝业主以及工程师组成的18名成员的 RAP。RAP 于 10 月18和 11 月10举行了会议。所制定的规章代表了委员会的普遍共识。
这些规定体现了在公共安全与低危险蓄水结构相关的降低风险之间取得平衡。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
- 允许使用增量损害分析来修改危险潜在分类的规定。
- 使用400辆或更少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AADT) 作为道路可被视为“有限使用”的数量,以及此类蓄水结构可能符合低危险潜在分类的流程。
- 实施简化的通用许可流程,减少对低危险水坝的要求。
- DCR 能够为指定的大坝所有者提供协助,为他们进行简化的溃坝淹没区分析。
所有这些规定都为低风险潜在大坝业主提供了真正的经济和监管救济,同时牢记董事会的公共安全义务。
该法规于8年2012月 1 日生效。(除非另有说明,下面的链接指向 PDF 或其他网页。)
点击下面的链接获取有关监管流程的信息。
- 弗吉尼亚州土壤和水资源保护委员会 (VS&WCB) 会议,12 月7 、 2011
- 11 月10 、 2011监管咨询小组会议的材料
- 10 月18 、 2011监管咨询小组会议的材料
- 弗吉尼亚州土壤和水资源保护委员会 (VS&WCB) 会议,5 月24 、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