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州文化遗产
2010年签署的立法指示 DCR 建立一项计划来指定弗吉尼亚文化遗产地。前两个地点于2011 6 月获得批准。其他人获得批准后,将被添加到在线目录中。这些网站将被汇编成一个在线目录。目的是表彰弗吉尼亚州的纪念性和历史性设施和遗址,这些设施和遗址诠释了国家、州或地区文化或历史的重要方面。
该名录通过识别这些遗址和设施来认可和弘扬弗吉尼亚州丰富的历史和文化。这也使得公众能够更好地找到它们。要纳入其中,财产必须向公众开放或具有公共解释作用。这些设施目前不需要列入州或国家登记册。由于该目录将发布在 DCR 的网站上,该网站旨在宣传弗吉尼亚州屡获殊荣的州立公园,因此该目录也将有助于推广这些场地和设施。
由私人或公共实体管理的、供游客欣赏和教育的历史建筑符合条件。博物馆、游客中心和展览等明确宣传弗吉尼亚州当地、地区或国家文化和遗产的场所也符合条件。然而,由国家拥有或管理的财产不符合资格。
虽然目标是创建一个包容且全面的目录,但审批流程的某些要素旨在防止纳入不适当的网站。为此,该流程需要各个级别的批准。场地必须得到 DCR 主任、弗吉尼亚州自然保护和娱乐委员会以及州长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