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立公园 - 研究和收集许可证
请在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申请的内部审核。本申请不授权任何活动,必须批准许可证才能授权所申请的研究和采集活动。
此许可证须遵守下列条款及条件:
研究和收集许可证是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10 . 1 - 104的法定权力颁发的。不遵守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可能构成违反弗吉尼亚州行政法规4 VAC 5 - 30 - 40 。如果发现许可证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或雇员违反条款和条件,他们的许可证可能会被吊销,没收支付给该部门的任何款项,承担损害和损失的责任,并面临潜在的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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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持有者在进行任何许可活动之前必须通知州立公园经理和地区资源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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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研究和收集工作都将以明智的方式进行,尽可能少地改变自然条件,收集尽可能少的标本或按照许可证上注明的标本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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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报告的两份副本或电子版将列明所有收集材料的类型、数量和处置情况,最迟应于许可证生效年份的 12 月31之前提交给自然与文化资源管理办公室。如果研究尚未完成,则必须在 12 月31之前提交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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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研究成果得以发表,自然与文化资源管理办公室将获得每篇文章或报告的三份( 3 )重印本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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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许可证只能由签发许可证的人员使用,并且所有访问期间都必须在现场提供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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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仅可用于科学或教育目的,捐献给公共利益,不得用于商业盈利。经过繁殖的植物收藏品不得分发到指定储存库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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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收集工作必须远离道路、小路和开发区域进行,除非许可证中指定了此类位置。收集工作应以不损害或破坏环境的方式进行。由于某些标本的稀缺性和/或重要性,该部门可能会指定可收集的种类、数量和大小,以及保护资源所需的任何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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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的文化、历史文物和古生物标本仍属于 DCR 的财产。DCR 保留指定从公园移走的所有此类文物和标本的存放地点的权利,包括借出的展览物品。DCR 可能会限制将文物或标本从一个存储库重新分配到另一个存储库。未经 DCR 事先授权,不得销毁或丢弃此类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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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持有人和分许可证持有人应遵守所有 DCR 规定,并同意在公园经理或地区资源专家的监督下行使本许可证授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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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持有人和分许可证持有人应在此放弃并解除对Commonwealth of Virginia 、DCR 或其雇员的所有索赔,对于因使用上述场所和/或行使本许可证授予的特权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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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每个公园时通常收取的停车费,在许可证持有者进行与研究相关的公园访问期间可免除,前提是许可证持有者出示和/或持有此许可证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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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研究和收集均应遵守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所有其他适用的许可或同意书必须随此申请一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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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持有者对其分包商的行为负责。
- 不遵守这些规定和条件可能会导致许可证被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