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保护与休闲部弗吉尼亚州的蓄水结构法规规定,每个大坝都应根据其一旦发生故障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分类。分类基于对大坝溃坝可能对下游淹没区人员和财产造成的影响的判断。危险潜力分类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高表示发生故障时对下游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最大。这种分类与大坝的物理状况或失效概率无关。危险潜在分类如下:
随着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增加,安全标准变得越来越严格。例如,高危险大坝(即其故障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大坝)需要满足的标准比故障不太可能导致如此严重不良后果的大坝更高。然而,分类并不是静态的。下游条件,包括土地利用,可能会发生变化,而且经常会发生变化。尽管大坝本身可能保持相对稳定,但如果下游淹没区发生变化,则大坝可能需要重新分类。例如,如果在低危险或高危险大坝的下游淹没区建造房屋,则该大坝可能会被重新归类为高危险大坝。
危险分类的变化可能会造成困境,因为如果大坝重新分类,它通常不符合新危险分类的更高标准。为了满足更高的标准,大坝的所有者通常需要进行结构改造。如果下游淹没区的土地利用发生变化,任何不满足高危大坝保护标准的大坝将来都可能出现缺陷。
为了避免进行某些结构性修改,所有受影响的各方——大坝所有者、工程师、下游土地所有者和当地政府——都需要共同努力。人们应该意识到下游开发对大坝所需标准的影响。最好事先解决这个潜在问题,而不是等到以后再处理修改,这样会更好、更便宜。
